中国网武汉7月30日讯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天下午发布消息,据恩施州纪委监委消息:经恩施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省委批准,鹤峰县委原副书记、县长胡平江近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胡平江(资料图)

通报称,胡平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长期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与他人堵口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违规公车私用,安排他人接待其亲友在景区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干预下级单位干部选拔任用;违反群众纪律,乱摊派费用,增加企业负担;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执纪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通报指出,胡平江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涉嫌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滥用职权,违法干预招投标活动,造成重大国家经济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指使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招投标,情节严重,涉嫌串通投标罪。

公开信息显示,胡平江是湖北咸丰人,196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3年7月任来凤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胡平江当选为鹤峰县委副书记。

据媒体公开报道,胡平江曾在主持召开廉政工作会议时做表态发言,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守牢纪律,严实作风抓落实。

2018年10月1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鹤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胡平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中国网湖北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