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8月9日讯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天下午发布消息,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支队长陈江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称,陈江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涉嫌开设赌场、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故意包庇、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涉嫌徇私枉法罪。

通报指出,陈江涛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知法犯法,长期与涉赌人员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徇私枉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公安机关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陈江涛为湖北咸安人,1961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3月任正科职级。2019年1月25日,咸宁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咸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陈江涛(副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