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年前父母被殴打,父亲被逼下跪一事,杜某一直耿耿于怀。2019年1月3日晚,50岁的杜某酒后到他父母家里,再次证实了此事。

他立即赶到湖北枝江市董市镇王某家想找王某讨要说法。当晚19时左右,王某回家后前往枝江市某批发超市门口,杜某见到王某后,即拿着菜刀上前将王某头部、背部等处砍伤。

判决书显示,经枝江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头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背部和左上肢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杜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

杜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依法对杜某从轻处罚。2019年8月6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杜某犯故意伤害罪,并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