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鄂州市江燕造船厂拆除现场,4座近40米长、数百吨重的龙门吊整装待运,已看不到船厂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刚刚平整覆土的空地。复绿后这里将变身小公园,成为长江岸线绿色长廊的一部分。
江燕造船厂位于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建于1967年,曾是鄂州造船龙头企业,湖北省造船工业协会会员单位,拥有国家二级一类造船资质,最高时年上缴利税400多万元。2011年前后,因决策失误致资金链断裂,船厂资产被法院查封,法人代表因非法集资被判刑。到2013年,江燕造船厂全面停产,成为“僵尸船厂”,也是当地最大废弃船厂。因涉及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船厂一直未被拆除,造成长江岸线资源被长期无端占用和浪费。
去年10月,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启动,江燕造船厂被纳入整改拆除范围。因江燕造船厂欠债多,债权关系复杂,今年4月,当地成立拆除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拆除方案,依法实施拆除工作。
6月13日,鄂州市从武汉、咸宁调来4台大型吊车,拆除船厂的龙门吊、厂房、办公楼、生产线以及附属设施等。截至6月30日,拆除工作基本完成,共拆除大型龙门吊4座,房屋建筑4338平方米,围墙943平方米,恢复长江岸线320多米、面积50多亩。船厂拆除后,将在原址覆土复绿,打造成生态小公园。目前,4个船台已完成覆土2万多立方米。
清理整治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是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表示,鄂州市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杜绝侵占长江岸线的行为发生,确保长江岸线稳定、行洪畅通和生态美观。
阅读延伸
“僵尸船厂”如何实现和谐拆除
江燕造船厂资金链断裂后,债务数额巨大,债权人多,成功化解债务纠纷,是船厂能否顺利拆除的关键。
鄂州市鄂城区水利和湖泊局相关负责人艾学文介绍,经过清理摸排,江燕造船厂债务高达1.6亿元,包括银行借贷、工程款项和民工工资等,涉及债权人100多个。企业资产全被法院查封,厂房、设备等要么被抵押,要么被拍卖,相关经济案件近20起,涉及20多个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船厂拆除前,必须弄清楚厂房设备的债权人构成、债务抵押金额以及当前价值大小等。”拆除专班成员吴新春介绍,拆除专班集中精力弄清船厂债务情况后,便向船厂和债权人下达拆除告知书和拆除公告,公开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再一一同债权人商谈拆除时间、补偿情况等。
“与债权人达成拆除协议是个比耐心的过程。”吴新春介绍,造船厂4座龙门吊被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又将其转让给武汉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为达成协议,工作人员先后3次到武汉做工作,最终债权人同意拆除龙门吊,并将其拍卖。
债权人梅恒义早年给江燕造船厂加工零部件,因船厂拖欠加工费用,后经船厂同意,在船厂内建造了两栋厂房,利用该厂房继续为江燕造船厂加工零部件,进而形成永久性建筑。因该厂房权属不清,加上厂房建起后不久,江燕造船厂停产,梅恒义没能收回投资。起初,拆除说服工作难度大,梅恒义坚决不同意拆除。工作人员先后8次上门讲解政策、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拆除补偿协议。
拆除工作充分听取债权人意见,对厂房设备进行保护性拆除,最大限度地减少债权人的资产损失。船厂4座龙门吊抵押价值800多万元,为减少设备损坏,没有采取切割拆除,而是从武汉请来大型吊车,将龙门吊整体放倒移走,零部件也妥善保存。债权人梅恒义建的厂房是钢架结构,拆除时也未实施切割,而是采取人工拆螺丝的方式,一点点拆除,以便钢梁二次利用。
在充分听取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两个多月的耐心做工作,截至6月中旬,拆除专班与主要债权人达成协议,顺利化解债务纠纷,确保了江燕造船厂按期拆除。
刚柔相济破困局
鄂州最大“僵尸船厂”被拆除,大面积被侵占的长江岸线展露出来,临江生态小公园呼之欲出。这是我省河湖清“四乱”整治的数千个问题之一,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典型案例。
说它“典型”,是因其集中了长江岸线整治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企业体量较大、占地面积不小,债务纠纷复杂、利益主体多元,存续时间较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若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会愈发严重。
烫手的山芋必须触碰,再难的城寨也得攻克。擦亮长江岸线,得有“雷霆出击”的铁面。对侵占岸线的厂房、码头等坚决关停、果断取缔,像鄂州拔除“僵尸船厂”那样,对存在的问题一个个销号清零。治理河湖“四乱”问题,就是要剑及履及、铁面无情,没有任何“放一马”的可能。
现代社会治理既要注重结果正义,也应注重程序合理;既要有坚决完成整治任务的紧迫感,也要努力兼顾各方面的感受和利益。鄂州“僵尸船厂”涉及的债权人那么多,产权上的问题、债务上的问题、法务上的问题错综复杂,乍一看,“乱作一团麻”。以行政手段“快刀斩乱麻”,强按矛盾,后患无穷;抽丝剥茧,理顺情绪,获得理解才是应然之举。耐心地与众多债权人协商,制定方案,做通工作,把他们损失降到最低,争取更广泛地支持,是治理过程中得出的宝贵经验。“百炼刚化作绕指柔”,正是长江岸线治理应循的方向。
岂止是长江岸线治理?现代社会,方方面面的治理都应有“刚柔相济”破困局的决绝和智慧。对政策精神、法律法规铁面执行,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决不手软。同时,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合理诉求也应该予以尊重,兼顾方方面面的感受,为政策执行争取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