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违建场面失控,一名社区副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吴雄,201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张长湖社区副主任,分管基建、控违工作,2018年4月至今分管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

2017年7月—9月期间,张长湖社区范围内,存在大规模、大面积搭建钢棚现象,违建场面失控。吴雄和街城管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虽发现以上违建情况并加以制止,但仍存在盯防不力,疏于控管的问题,最终导致以上违建房屋和搭建钢棚建成。办事处责令城管所和社区联合拆除违规搭建钢棚面积达1500-1600平方米。

办案人员介绍,吴雄身为张长湖社区副主任,具体管理辖区基建控违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张长湖社区出现了大规模违建现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失职错误,已违反了党纪。吴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侵占公共空间资源,损害群众利益、消防隐患严重。吴雄等人作为有关工作负责人,在发现问题后不担当、不履职,反映出基层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作风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法建设领域违规决策、监管不力等问题坚决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