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8月29日讯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今天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抽检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8类食品124批次。其中,饮料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15批次、粮食加工品75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公告显示,谷城县石花镇洁浪富氧纯净水厂生产的洁浪富氧纯净水(大桶水)(生产日期/批号:2019-06-11),耗氧量(以O2计)检测值 4.84 mg/L,标准规定≤2.0 mg/L。

耗氧量为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可间接反应出水质被有机物污染的程度,是一项重要的污染物监测指标。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谷城县石花镇洁浪富氧纯净水厂的注册地址为谷城县石花镇,生产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石花镇新建一街万全巷2号。2018年6月21日,因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桶装纯净水被谷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0.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11万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