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8月30日讯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天下午发布通报,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荣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称,陈荣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规占用涉案车辆归个人使用,给予他人财物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开设赌场涉嫌犯罪,徇私枉法,故意包庇、放纵,致使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刑事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通报指出,陈荣华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私欲膨胀,收受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据公开报道显示,陈荣华在2018年2月28日主持领导干部任职命令宣布大会时指出,要常怀律己之心,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努力提高班子威信,树立班子形象,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另外,2018年12月4日,咸宁市公安机关举办主题为聚焦“恪守职业道德,传承工匠精神”的道德讲堂,陈华荣在现场点评时指出,要以认真、努力、学习的态度,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用“工匠精神”展示咸警文化。

2个多月后的2019年2月19日,咸宁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咸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荣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日被查的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胡卫东。(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