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近日决定,10月13日至28日,第七届世界军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临时性措施。

管理临时性措施包括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管控措施包括:燃煤发电机组、炼焦焦炉烟气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行业废气排放标准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水泥及水泥制品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暂停拆除施工、各类建筑垃圾转运,暂停工地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转运和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材切割、沥青铺设等,暂停房屋立面、桥梁、公共设施涂料涂刷和道路划线作业。

管控措施实施期间,当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100或小时值大于100,且预测未来12小时以上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可以实施应急措施。实施应急措施时,暂停所有工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