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水是湖北最大的资源禀赋、最大的发展优势,同时也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治水兴水历来是湖北人民繁衍生存的第一要务、繁荣发展的命脉所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与发展,带领全省人民不懈努力奋斗,现已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四大工程体系。全省有1.7万公里堤防,6921座水库,43个分蓄洪区,4.8万处泵站,2.2万座涵闸,585个万亩以上灌区,774个千吨万人以上水厂,这些密如蛛网的水利工程设施,守护着荆楚大地的岁岁安澜、五谷丰登。我省干堤长度、大型水库座数和大型排灌泵站装机容量均居全国首位,已完成由“水患大省”向“水利大省”的转变,正奋力向“水利强省”跨越。

图为:千里长江大堤守护荆楚岁岁安澜,险在荆江变为美在荆江。(马正彪摄)

防汛抗旱能力不断提高先后战胜10多次大洪水

防汛始终是湖北天大的事。湖北是长江的行洪走廊、蓄水袋子,每年要承纳长江、汉江上游及洞庭湖、湘、资、沅、澧共140万平方公里的过境客水,过流量达7000多亿立方米。新中国成立以来平均6年就会发生一次重大洪涝灾害,每年汛期长达6个多月。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人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先后战胜了1954年、1969年、1980年、1981年、1983年、1991年、1995年、1996年、1998年、1999年、2010年、2016年、2017年等年发生的10多次流域性和区域性大洪水,抗御了1978年、1988年、2000年、2001年等年大面积干旱,特别是2010年至2014年历史罕见“五连旱”,实现了防洪保安全、抗旱保供水、减灾保发展的工作目标,特别是2018年取得了水旱灾害人员零死亡的历史性成绩。历史上江河泛滥、肆意成灾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江河安澜、人水和谐的局面正在形成。

防汛抗旱理念不断与时俱进、深化发展。1998年大水之后,我省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得到全面加强,治水工作开始由传统水利转向现代水利,更加注重决策指挥体系、监测预警预报、工程联合调度等非工程措施的运用。2016年党中央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救灾减灾新理念后,我省探索形成了以《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湖北省防御台风灾害应急预案》为龙头,各类专项技术预案为配套的防灾减灾预案体系。此外,还按流域编制了江河防御特大洪水预案以及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水闸等水利工程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等。各类预案的贯彻实施,保障了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序有力,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强大合力。

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全省已建成4000余处水文监测站点,实现了长江、汉江、清江、沮漳河等河流以及漳河水库、白莲河水库、洪湖等湖库共40个断面、124个河段的实时预报,基本满足了防汛抗旱决策指挥需要。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历程,城市渍涝预警系统逐步完善。

防汛抗旱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目前已初步建成了水雨工情采集、信息传输、决策支持三大系统为主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形成了纵向至市(州)、横向至重点防洪工程的防汛抗旱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了水雨情采集、分析、报汛、存储的信息化、智能化。

图为:湖北“一号水利工程”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通水后将解决近500万人用水问题,图为“人造天河”孟楼渡槽。 (柯皓摄)

薄弱环节建设持续加强水利累计投资超2800亿元

水利建设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在中央加大水利投入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湖北水利投资规模稳定增长、投资来源不断拓宽,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据统计,70年来湖北的水利投资规模合计约2858亿元。

大力加强江河堤防工程建设。1998年长江大洪水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决策,湖北掀起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高潮。高标准建设修复了荆江大堤、洪湖监利长江干堤、松滋江堤、咸宁长江干堤等16段长江干堤及汉江遥堤等工程。修建后的千里长江干堤,总体防洪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针对长江主要支流防洪能力薄弱环节,从2011年到2016年,湖北共下达投资计划58.97亿元用于10条主要支流治理。湖北省是全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省市之一,目前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共治理河长达4335公里。治理后的河岸防洪标准明显提高,行洪能力显著增强,有效防御了山洪灾害,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即将建成。该项目是湖北“一号水利工程”,总投资180.57亿元,以丹江口水库为水源,自西北向东南横穿鄂北岗地,输水线路总长269.67公里,年均引水7.7亿立方米,设计供水人口482万人,灌溉面积363.5万亩。鄂北工程自2015年10月全面开工以来,整体进展顺利,投资执行、工程进度、建设质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目前,鄂北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169亿元,占总投资的93.5%,工程贯通长度237公里,占总线路的88%。

全力推进国家规划内水库除险加固任务。70年来全省建成并在册水库共6921座(含电站水库),总库容353亿立方米。经过几十年的运行,这些水库病险隐患严重。1998年大水后,中央不断加大水库除险加固投资力度,湖北共有6736座水库纳入国家规划,累计安排投资209亿元。截至目前,除正在除险加固的173座水库外,其余水库均已完工。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水库安全隐患,防洪减灾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水利补短板“四大工程”进入最后冲刺阶段。2016年的全域大洪水,充分暴露了我省防洪工程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洪水过后,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投资169.5亿元,全面完成重点易涝地区12处外排泵站建设、五大湖泊350公里堤防整治、14条入江重要支流治理、1280座新出现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四大工程”建设,加快补齐水利短板。为此,省里建立了领导挂帅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三年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建立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下放了部分项目审批权限,采取调整省级财政预算和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证进度、严控质量,各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预计今年底可全面建成。

图为:“华夏第一渠”襄阳白起渠(长渠)仍滋润良田30万亩,2018年8月,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 (郑新涛摄)

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2.5%耕地生产全国3.9%粮食

改革开放之前,湖北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农田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偏低,80%以上的农田只能“靠天吃饭”。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湖北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富美这一主攻方向,全面激活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动力,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之一,湖北以占全国2.5%的耕地面积,生产了全国3.9%的粮食。

灌排设施提质增效,农田灌排体系初步形成。湖北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大中型骨干为主、小微为辅,灌排自如的农田灌溉、排涝体系。2000年以来,全省有112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目前已改造骨干渠系建筑物1.4万余处,整治骨干渠道1.3万余公里,新增改善、恢复有效灌溉面积1000多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10多万亩。积极推进电力排灌泵站升级改造,共改造大型泵站85处、389座、2638台套,总装机81.73万千瓦。在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我省组织开展了“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整治塘堰20多万口。

加快改革步伐,推进农村水利治理现代化。湖北将全面深化农村水利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强力推进农村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简政放权,在规范建设程序的基础上,将100万亩以下大型灌区的初步设计审批、质量监管、招投标、验收,小农水项目县的方案审批、验收,中型灌区初步设计审批、验收等权限下放到市(州)。盘活资产,将赋权于民、明权于法、还权于市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已初步形成了自建自管、受益户共管、参与式管理、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管理和政府以钱养事等较为成熟的建后管护模式。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地大力开展田间水利计量设施建设,启动了农业初始水权分配工作,出台了政府指导价,部分县市初步建立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农业用水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图为:浠水县建成日供水5.69万吨的白莲河水厂,惠及62.8万城乡居民。图为白莲河水厂鸟瞰。(黄炎摄)

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全覆盖 4000万人喝上安全水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力度、推进强度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覆盖面从局部到全域,保障能力从弱到强,总体实现从喝水难到有水喝、再到喝好水的蝶变。

省政府连续十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2004年以前,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重点解决农村没水喝的问题。2005年以后,先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别解决农村喝好水和喝更好的水的问题。2006年,湖北成立了“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水利厅设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状,具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技术干部负责制。2011年以来,湖北先后将“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目标考核,将“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将“县级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到位率”纳入省委三农发展综合考评,还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年度解决占比纳入贫困县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与精准扶贫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工程从分散到集中,规模化供水成为主力。全省已形成规模集中为主、小型分散补充的农村供水格局。武汉、鄂州、仙桃、大冶等不少市县强力推进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截至目前,湖北已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87万处,供水人数4018万,农村集中供水率91.3%。其中,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776处,惠及人口3092万,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0.2%。

覆盖从局部到全域,全民安全饮水指日可期。2000年以来,湖北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解决了全省200多万人饮水困难问题。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十二五”10年间,全省共解决3150万农村居民和368万名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三五”期间,我省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新增解决58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全省规划内由水利部门组织解决16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已按国家现行标准全部解决。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由2005年的15%提升到87.8%,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3.01%至96.9%。到2019年底,全省可实现国家现行评价标准下饮水安全全域全覆盖。

图为:竹溪水土保持工程,筑起绿色银行。(姬廷顺摄)

水土保持泼绿秀美山川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近一半

湖北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在长江大保护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特殊而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牢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综合治理方针,既注重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又统筹抓好生态小流域治理,还持续推进长治、丹治等重点水保工程建设,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比“十七大”期间增加了58%,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水保治理,220多万人解决温饱问题。湖北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1982年开始国家相继在葛洲坝库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等地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全省各市州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相继成立了水土保持专门管理机构,形成较为完备的水土保持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监测预报和科技推广体系。40多年来,全省各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广大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具有促产业、调结构、保增长、护生态的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85万平方公里减至3.55万平方公里,项目治理区有22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近18万农民因此走上富裕发展的道路。治理区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吨,增加蓄水能力11亿多立方米,提高林草覆盖率8个百分点。

统筹实施,惠民富民取得新成效。以水土保持规划为统揽,紧紧围绕湖北省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省政府批复印发了《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大力实施“长治”“丹治”坡耕地、石漠化等重点治理工程,覆盖面由12个市(州),30个县(市、区)扩大到15个市(州),50个县(市、区)。建成了郧阳区清水河、丹江口胡家山、夷陵区军田坝等500多条精品示范小流域。

图为:我省第一大湖洪湖拆围后,再现生态美景。(陈勇摄)

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7万名河湖长上岗履职

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高度重视、紧抓不放,已经形成了齐抓共治格局,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湖北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了河湖长制框架搭建任务。不仅将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延伸到了村、组,而且把河湖管理范围扩展到了库塘、沟渠,还涌现了“党政全员全责制”“河湖警长制”“官方民间双河湖长制”等创新成果,实现了责任全链条、管护全覆盖,初步构建了河湖长制的“湖北样板”。一是落实管护责任。围绕党政领导负责制这个核心和部门联动这个关键,纵向完善五级河湖长责任体系,横向配强联席部门、河湖警长、河湖助理等协同力量,积极探索河湖长履职定期通报、问题提醒等制度创新,构建以河湖长制为平台,统筹各层级、各部门、各方面力量的河湖治理体系。全省3.7万名河湖长一线巡河成为常态。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湖北的省级河湖长人数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既挂帅、又出征,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河湖长进岗到位、领责履职,巡河查湖、治水护岸等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大力推进以碧水保卫战为主体的河湖整治工作,通过组织实施“迎春”“清流”“清四乱”等行动,一大批影响河湖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已列入了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汉江、黄柏河、长湖等重要河湖立法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涉及河湖保护的13项任务指标被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的年度考核清单。16个省级重点河湖以及宜昌、潜江等地的“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完成。

举全省之力加强湖泊保护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湖泊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湖泊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不断增强,较好地遏制了湖泊面积萎缩、数量减少的问题,主要湖泊污染排放总量、富营养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水功能区划达标率70%以上,具有饮用水源功能和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许多指标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出台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综合治理规划。将755个湖泊纳入保护目录,并开展了一湖一策、一湖一规、一湖一志、一湖一档工作。

坚持用绿色理念引领工程建设。在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将其作为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重要条件,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未解决的水生态、水污染、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发挥工程在城镇化建设中的水生态修复和服务绿色发展功能,襄阳引丹、三道河灌区启动“百里生态丹渠”“绿满长渠”建设,将文化元素、地理特征和现代理念融入其中,建成了绿色生态旅游长廊;仙桃泽口、潜江兴隆等灌区,将城镇需要与园林建设相结合,提升了城市品味和居民生活品质,成为城镇化建设中的源头活水和绿色廊道。2018年襄阳长渠(白起渠)被成功申报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成为我省首个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大打河道采砂管理标志性战役。贯彻落实《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坚持把河道采砂管理作为事关生态保护、防洪安全、航运通畅的大事来抓,对非法采砂行为重拳出击、高压严打,有效维护了正常采砂秩序。健全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政府纵向到底,水利、公安等部门横向到边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体系。规范河道采砂许可与现场监管,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河道采砂许可,加大采砂现场监管力度,严格禁止在可采区超采、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偷采。开展巡查执法联合行动,联合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的蔓延势头。加大非法采砂刑事处罚力度,按照“两高”关于非法采矿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达到标准的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坚决追究非法采砂人员刑事责任,极强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图为:2016年7月14日,梁子湖与牛山湖隔堤实施爆破,缓解梁子湖流域抗洪压力,永久退垸还湖修复水生态系统。(新华社发)

治水保安澜兴水润民生

回望70年治水辉煌历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水利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丰富完善治水思路和方略,必须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湖北水利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必须坚持不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拓展民生水利发展内涵,加快构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抢抓国家重视水利、支持水利、投入水利的重大机遇,着眼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建设功能完善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适应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等全省水利“四大体系”,积极推进湖北“水利强省”建设。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水利扶贫,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同时,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找准水利切入点,创新谋划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利项目,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有效支撑。

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水安全保障。水利发展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坚决战胜”为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从维护“六个安全”出发,加快构建湖北水安全保障体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水利建设投资拉动作用、经济支撑功能和生态环境效应,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出更大贡献。

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湖北作为拥有长江干线最长的省份、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肩负起治水管水兴水重大职责,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作,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执行“湖北省水利厅力推生态长江建设十条意见”,以有力举措和实际行动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

必须坚持不懈地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构建更加科学完备有效的水利制度体系,力争在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坚持以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为重点,组织开展厅党组成员领衔推进、分片调研督察水利改革活动,着力推进河湖长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等重点水利改革并取得新成效。

必须坚持不懈地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着力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水利行业社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相关领域的地方水法规制度建设,构建适应省情、水情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及时排查化解涉水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培育敬畏水法、自觉遵守水法的水法治文化,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加大水利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湖北水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强化水安全保障,深化水利改革,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水利现代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