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投资入股驾校经营,武昌区一城管执法队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0月10日,任职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南路街一中队队长的李劲松,与“普拉多楚天纵队”车友QQ群认识的车友,在新洲区胜赢驾校签订了《驾校经营合作协议》,共同开办第四十七个分校。

该驾校总投资130万元,其中李劲松投资35万元、占股26.9%。李劲松违反了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