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从武汉市纪委获悉,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武汉市第八医院挂号室小组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1月8日至1月27日,担任武汉市第八医院挂号室小组长的段雄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次挪用该医院挂号室现金收入共计4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其父亲住院治病,30万元用于其朋友的孩子出国所需银行验资证明。三天后,段雄伟将40万元转至市八医院银行账户,归还其挪用款项。

段雄伟身为共产党员,违反财经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违犯了党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指出,各级党员干部要克服侥幸心理,杜绝“闯关”心态,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意识,严格遵守党纪,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矩。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