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12月25日讯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湖北专利奖奖励办法》。《办法》明确,湖北专利奖将由部门奖升级为省政府奖,奖金额度由过去的3-10万元提高至10-20万元。

根据该奖励办法,湖北省政府设立湖北专利奖,包括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优秀发明人奖,奖励在技术(设计)创新、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办法》提出,湖北专利奖将由部门奖升级为省政府奖,主办单位由省知识产权局调整为省政府;评选周期由每年评选一次改为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办法》还大幅提高了奖励金额,奖金额度由过去的3-10万元提高至10-20万元,并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办法》还提出,获奖情况要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据悉,湖北专利奖可由市州人民政府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行政部门、高校、中央驻鄂单位、两院院士、湖北省发明协会等单位个人推荐。对获得湖北专利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的评选。(通讯员:刘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