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龚书军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市河道采砂管理专班未严格履行职责,仅例行巡查、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现场驱离,未按照水政监察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未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进行制止,致使张某军等人在汉江、东荆河的非法采砂行为长期存在,影响航道、堤防安全,运输造成道路损坏、粉尘噪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2016年上半年,高石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对非法采砂进行严厉打击。市水务局安排水政监察支队原副书记彭东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回复,表态进行打击,但实际未采取措施。2015年7月,龚书军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默许三家建筑公司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砂,造成了国家砂石资源的流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龚书军作为市水务局分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有效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龚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原潜江市城乡规划局三分局局长杨楠工作敷衍应付问题。2011年4月至8月,湖北华罡建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土地调规手续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原广华彭河小区中,将“华罡小区”项目办公楼、住宅楼建设至三层。2012年9月,原市城乡规划局三分局对湖北华罡建筑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缴纳罚款和城市配套费后,仍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继续开工建设直至2018年10月。该局未及时制止上述违法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9年7月,杨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园林办事处马昌湖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刘博工作不负责问题。2012年至2018年,刘博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低保户宰孝珍的续保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在明知宰孝珍丈夫许武德是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未及时向园林办事处民政办申请取消其城市低保。至2019年6月,经大数据比对核查发现后,刘博才向办事处民政办申请取消其低保。2019年9月,刘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后湖管理区前湖办事处党委书记陈平安违反议事规则乱决策问题。2015年至2017年3月,陈平安不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表态同意红星渔场对4条碎石路进行维修。红星渔场支部书记马士富在收取职工2015年至2017年土地承包租金后不全额上交办事处,坐收坐支10.235万元直接用于支付红星渔场维修道路等小型工程建设的各项费用开支。2019年7月,陈平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5.运粮湖管理区运粮湖中学党支部书记王爱民理论学习弄虚作假问题。王爱民违反工作纪律,利用电脑下载“学习强国”外挂软件,于2019年5月20日被系统识别,王爱民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违规刷分被系统封禁,造成较坏的影响。2019年7月,王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随州市司法局律工科科长、律师协会秘书长付敬胜违规领取津贴补贴等问题。付敬胜在担任市司法局律工科科长,兼任市律协秘书长期间,在市律协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共12098元;虚列开支在市律协报销并领取津补贴。付敬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付敬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刘德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刘德军驾驶单位停留在随州市区内的备勤公务车辆前往随县时,搭载其妻子到随州市客运南站上班。2019年11月,刘德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广水市李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支部书记杨敬东等2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9年1月,由李店镇国土资源所出纳李道斌经手,该所以电脑耗材、车辆维修名义违规虚开发票6200元,列作招待费用,违规列支招待用烟。该所还存在违规报销燃油费等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对此,杨敬东和李道斌负直接责任。2019年8月,杨敬东、李道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曾都区第二中学政教处主任金海涛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8月23日,金海涛在随州市大随食府为其子操办升学宴,收受亲属之外人员礼金5700元。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金海涛将所收取的5700元礼金予以清退。2019年9月,金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荆州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1.荆州区商务局、区原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在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2011年9月至2018年底,区商务局和区原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把关不严,工作走过场,在菱角湖农场生猪定点屠宰厂实际经营地址与屠宰证地址不符的情况下,仍然为其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过了后续的年审。自2018年以来,群众对菱角湖农场生猪定点屠宰厂污水处理、排污许可相关问题反映强烈,上级部门多次责令整改,但区原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无动于衷,落实整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区原畜牧兽医局技术推广站站长李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纪检委员贺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石小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组书记、局长王金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旭、区商务局屠管办原主任李保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商务局屠管办副主任秦建平和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德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石首市桃花山镇福利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吴继贤在村部建设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16年8月31日,吴继贤在担任石首市桃花山镇原长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弄虚作假,在会议签到表上伪造“讨论村部选址事情大家一致同意,村部建在六组李某某等三人宅基地上”的内容,违规征用李某某等三人的宅基地建设新村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19年10月,吴继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沙市区朝阳街道党政办负责人孙溪,民政室负责人彭雨,杨林堤路社区党委书记、主任陈红艳在低保工作中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的问题。2016年8月,陈红艳在负责杨林堤路社区低保资格审核工作期间,工作走过场,仅对李某子女的情况进行了口头询问,未开展其他调查予以佐证,在李某子女均为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将其评为低保户,致使李某违规领取低保金20900元。孙溪、彭雨先后担任朝阳街道民政室负责人期间,2018年5月、2019年5月两次低保核查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也未发现李某不符合低保户条件的问题。2019年11月,陈红艳、孙溪、彭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4.监利县红城乡何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锦昌在扶贫工作中敷衍塞责的问题。2019年,罗锦昌在担任红城乡何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工作敷衍塞责,在“六项清零”排查中没有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排查工作全部交与驻村干部,没有及时掌握“六项清零”排查出的问题。2019年6月,上级暗访检查期间,罗锦昌对“六项清零”相关工作情况一问三不知。2019年8月,罗锦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陵县六合垸管理区自来水厂厂长陈波林对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问题。2019年5月25日,陈波林在担任六合垸管理区自来水厂厂长期间,工作浮于表面,疏于安全生产管理,未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六合垸管理区自来水厂配电房失火,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9年9月,陈波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