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委1月9日通报,武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菊生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刘菊生简历

刘菊生,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55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3月,任天门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4年1月,任天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1996年7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中心指挥处侦察员(正处级);

1996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中心指挥处处长;

2000年2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侦察总队副总队长;

2001年6月,任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06年8月,任武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局级);

2008年9月,任武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5年2月,任武汉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6年3月,任武汉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2016年10月,任武汉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武汉市委巡察组组长库人选;

2017年2月,任武汉市委巡察组组长库人选;

2018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