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

通知指出,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2月14日起正常上班。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省内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