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确定湖北省等8个省市为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地区。

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示范建设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各试点地区要根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要求,细化形成试点推进方案,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扎实推进试点任务,先行突破,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

当前,湖北疫情防控初现积极变化,但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政务工作。出台服务全省企事业单位抗击疫情七条举措,主动服务,加大保护力度,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利;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支持和指导,坚决落实国家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工作部署。

下一步,湖北省将从夯实制度基础、畅通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做好衔接协调、健全工作体制、加强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细化形成试点推进方案,围绕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人员培训、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两法衔接、推进仲裁调解,打破区划设置、开展市级试点等四项工作措施进行先行先试。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将湖北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