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4月13日讯 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发布“湖北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公示”信息称,该省17个县(市、区)拟退出贫困县序列,即日起至4月17日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信息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北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2019年拟退出的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长阳县、五峰县、孝昌县、大悟县、蕲春县、麻城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咸丰县等16个国定贫困县(市、区)和省定贫困县通城县,经县级自评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和第三方机构专项评估检查,并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17个县(市、区)均符合贫困县退出的程序和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12317,地址:武昌水果湖省委大院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去年4月19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发布“湖北省2018年贫困县退出公示”,宣布阳新县、丹江口市、保康县、秭归县、团风县、罗田县、英山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等10个国定贫困县,十堰市茅箭区、十堰市张湾区、南漳县、谷城县、兴山县、崇阳县、通山县等7个省定贫困县,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17个县均已达到贫困县退出的标准和条件,拟退出贫困县序列。
2018年2月14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湖北省2017年度贫困县退出公示”则显示,2017年拟退出的国定贫困县为神农架林区、红安县和省定贫困县为远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