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武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位列其中。

记者获悉,根据通报和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措施暂行办法》规定,武汉市将获得两个方面激励,一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安排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资金时,对该市予以倾斜;二是财政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奖励。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自2007年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武汉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约72亿元,政策性银行贷款1400多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260多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48万户,惠及120万居民。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武汉市青山区青和居小区时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2019年,武汉市科学规划,多措并举,继续积极推进棚改工作,实施棚户区改造3.5万户,建成保障房2.7万套,全面超额完成国家和湖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自去年起,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每年组织对棚户区改造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城市进行评审,选取评分位于前10位的城市上报国务院,予以政策激励。武汉市去年表现亮眼,在全国众多参评城市中综合评分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