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已启动2020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严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省水利厅水保处处长吴遵雄介绍,此次监督执法行动重点涉及三个方面: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履职情况,包括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是否全覆盖,监督执法是否到位等,省水利厅将对各市州进行抽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包括弃渣(土)场选址、防护是否规范,表层土剥离、利用是否到位等,将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抽查、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包括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行为,并限期整改。

执法行动分阶段进行,5月至8月为跟踪监管阶段,省水利厅依据卫星遥感扰动图斑,指导各地对图斑进行复核查处,并对15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人为水土流失扰动图斑进行现场核查、认定、查处。8月至10月为执法查处阶段,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10月至11月为履职督查阶段,省水利厅对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违法项目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