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中,观众看到的法庭开庭现场,都是国徽庄严法官端坐,原告、被告人及辩护人现场抗辩。

疫情期间,为防控需要,这样同处一室进行审判的活动大为减少,但办案工作并未因此停滞。一些找法院寻求司法帮助的群众发现,自己的案子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与天南海北的当事人出现在同一个屏幕上,让法官主持公道。

立案、审理“走云端”,调解、拍卖全在线。湖北省高院统计,今年1月20日至4月底,全省法院接受网上立案申请17674件,网上开庭1495次,网上调解186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18亿余元。

公安县法院“云庭审”现场,原被告均以视频形式出庭

云调解不停歇‍

远程调解跨越万里的离婚案

打官司的第一步,首先是要立案。疫情期间想去外地法院立案,却很有难度。

前不久,家住湖北省南漳县的余先生,与妻子杨女士感情不和,欲提起离婚诉讼。但杨女士户籍地在贵州省三穗县,依法应由当地法院受理。

“因为疫情防控管得严,出个门很难。”余先生有点抓脑壳,两地相隔有800公里,真还不知道怎么去。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南漳法院的法官们利用线上跨域立案平台,将余先生的纸质诉讼材料扫描成电子图片版。然后他们通过微信“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跨域立案”,填写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发送至三穗县人民法院,完成了这次跨域立案的申请。

如果离婚案的当事人一个身处浙江,一个远在非洲,法官则在湖北,这个官司还能打吗?

3月27日,蕲春县法院刘河法庭的法官,把这看似不可能的庭审搬到了网上,相隔万里的三方,会聚在小小的一块屏幕上。

屏幕上,身处浙江温州的原告女方称,这已是她第二次起诉离婚,态度坚决;而还在非洲某国务工的湖北籍被告男方,则称自己对原告仍有感情,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顾峰华休庭15分钟,又打开专门信号,一对一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离婚。随着两位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签名成功,这起跨越万里的离婚案件得到了解决。

“法官辛苦了!真没想到还能用这种方式开庭,真是又方便又安全。”当事人在视频中对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云庭审不含糊

隔空开庭审判非法经营案件

4月1日,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内。

“武汉市东西湖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审判长一敲法槌,宣布庭审开始。庄严的法庭上,公诉人在,书记员在,却不见被告人的身影。

这是疫情期间,东西湖法院第一次使用远程提审系统“云”上开庭。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的4名被告人,来到看守所远程提审室大屏幕前,面对“云端”那头的法官和公诉人接受审讯。

去年底,东西湖法院在区看守所安装了远程提审系统。疫情防控期间,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罪行相适应原则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同时也为减少人员接触,法院积极与看守所和检察院协调,准备通过“远程提审”方式集中审理一批案件。庭审前,各方多次对接调试设备,确保庭审质量。

远程视频“面对面”地审判,丝毫不影响庭审程序的公正。开庭时,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在科技法庭各就其位,4名被告人在提审室“出庭”。公诉人出示证据,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逐一核实,并充分听取被告人陈述和辩护,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

法庭上,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法官张柏莲说,“第一次这样开庭,效率很高,是我们特殊时期的法宝。”

云拍卖不掉线

法官在淘宝上卖出9套房

审判后若牵涉到资金补偿的,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来执行,这是法院惯常采用的一种方式。疫情期间,拍卖现场也搬到了网上。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这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管理人需要对该公司名下42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于2019年12月30日进行,最后全部流拍。

依照法定程序,须于2020年1月31日10时至2020年2月1日10时第二次拍卖,但这正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之时。于是法院在网上发布公告,把房子挂到淘宝网上拍卖,一开始,咨询及报名参加竞拍者寥寥。

考虑到疫情对竞买人心理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法官经协商,将竞拍人支付余款的时间从“拍卖成交后3日内支付”延长至5日,后又延长至2月29日。调整后,竞拍人的积极性明显增加,共缴纳13套房屋的拍卖保证金,其中9套房屋初步完成网络成交,成交总价2031万元。

无独有偶,秭归县法院也受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秭归一男子黄某被法院判决,应向谭某支付30万元,但黄某拒不履行义务,还玩起了失踪。2017年,法院调查发现黄某在秭归有房产,谭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其房产。疫情防控期间,秭归县法院将房产挂在网上拍卖,最后以52万元成交。

但是因为疫情,买方无法缴纳尾款,案子不得不暂缓执行。法院在网上和买方不断沟通协调,4月1日买方终于支付尾款,4月13日谭某顺利领取到执行款,4月16日买方验房收钥匙。

2020年1月至4月,湖北全省法院发起网络司法拍卖4019件,成交419件,成交额9.71亿元,溢价率19.15%,尽最大可能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