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公布了2019年度
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
我省参与本轮复检的
襄阳、随州、荆门、咸宁四市
全部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检
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是我国在城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也是综合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与和谐发展成就的重要标志。
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300多个城市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其中194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班每3年监测复查一次,监测复查合格的城市,将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监测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经过多年来努力,我省有11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武汉、宜昌、襄阳、随州、荆门、咸宁、十堰、黄石、宜都、荆州、恩施)。省林业局还提出梯次“创森”理念,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并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延伸,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共建”机制,增绿扩绿步伐显著加快。越来越多湖北人享受到推窗见绿、出门见林的生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