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河湖长制提档升级,落实省河湖长3号令、4号令要求,5月18日,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省启动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成果遴选。

本次将遴选幸福河湖示范100个,遴选范围涵盖全省实施河湖长制的河湖库等水体;河湖长制工作示范单位500个,遴选范围涵盖全省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地区及单位;河湖长制工作示范人物1000名,遴选范围涵盖全省参与河湖长制、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的河湖长、河湖长制工作人员、民间河湖长和河湖保洁员、巡查员、管护员、志愿者等。

本次遴选工作旨在选出一批示范河湖、示范单位、示范人物,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河湖长制“湖北典型”,并通过作风引领、经验复制、方法共享等,带动全省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建设更多更美的幸福河湖。

此次遴选名额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名额按各地辖区及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对2018年、2019年度河湖长制目标考核居于全省前列的市州给予一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