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从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潜江市认真落实“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各项防控措施,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将从以下5个方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

一、扩大核酸筛查范围,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力度,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能检尽检。对教职员工、医务人员、警察、境外入境人员、监管场所人员、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离鄂人员(离鄂前7日内),公共交通的从业人员及其他国家、省规定的必检对象实施“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本单位体检范围。

三、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与社会接触面较广的人员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本系统、本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2020年6月1日—30日期间,潜江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取个人自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收费标准为132元/人份,其中个人自费80元,政府补贴52元。个人自费部分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或个人承担。

五、潜江市卫健委要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市疾控中心、市中心医院、江汉油田总医院三家机构共同承担潜江市核酸检测工作。为保证疫情期间核酸检测工作安全有序,有检测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预约、错时方式,提前与检测机构对接,接受核酸检测。

(联系电话:潜江市疾控中心:0728-3500581;潜江市中心医院:0728-6280014;江汉油田总医院:0728-650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