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人民法院远程审理此案

大学生在网上找到一个放贷平台,欲贷款2800元,被收“砍头息”后只拿到2000元。接下来他经历了几轮以贷还贷的“连环贷”,半年后欠债滚到了5.7万元,只好报警求助。

近日,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贷”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12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刑一年二个月至五年不等。

网上贷款2000元,半年滚到5.7万

2018年,黄石市某高校大四学生文某迷恋上了网络赌博。他在一款手机APP上多次购买高频彩票“重庆时时彩”,结果累计输掉5000余元。

为还清这笔钱,文某先后在京东白条和银行APP上贷款,但这些正规贷款渠道门槛高、放贷额度小,远远无法填上这个窟窿。再加上他无法按时还清贷款,信用受损,无法继续从正规渠道贷到更多的钱。

文某无意间,在网上发现了一个打着“低利率、借款快、还款周期长”广告的放贷平台,于是通过微信与该平台放贷人雷某取得了联系。

雷某说,文某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照片,就可以放贷。不过为了限制文某,雷某还让他提供QQ、微信通讯录以及手机的服务商密码。文某为了尽快筹到钱,与雷某签下了2800元的借款合同。

但合同约定的2800元,并非全额打到文某账户上,而是先收取了800元的“砍头息”。也就是说,文某实际上拿到手的只有2000元。

合同约定6天内还款,若无法按时偿还,文某则需再付一次“砍头息”,以此换取延长6天还款期限,依此类推。直到文某实在无法还款,雷某便把他推荐给另一位放贷人——自己的同伙游某。游某故伎重演,接着套牢文某,最多时文某先后向5个放贷人借了款。

半年时间内,在经历了几轮“连环贷”后,文某累计被这一团伙敲诈勒索了57628元,不堪重负的他向警方报了警。最终,这一团伙12人被下陆警方悉数缉拿归案。

专门勒索大学生,团伙12人均获刑

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来自江西、湖南和四川等地的游某、雷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勾结在一起,组成团伙,针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网络放贷。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后,团伙利用其惧怕借款情况被公开等心理,采取电话、短信、语音恐吓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强行催收。游某、雷某、彭某等12人,分别对湖北、江苏、山东、湖南、安徽等地8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勒索。

法院认为,被告人游某等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在一起,以软暴力手段,在一定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5月29日,下陆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游某等12人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处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并追缴违法所得发还给被害人。

“‘校园贷’团伙之所以选中在校大学生为目标,主要是考虑他们爱面子、家长护子心切等特点,在网上发布低门槛贷款信息进行诱骗。”下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彭京提醒,大学生在进行网贷消费时应慎之又慎。一旦学生身陷“校园贷”后,很可能无法自拔,最终借款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办案法官表示,近年来,由“校园贷”导致的学生荒废学业甚至自杀的事件屡屡发生,带来严重社会危害。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做到不攀比、不盲目消费、不超前消费,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安排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