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咸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蔡碧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向企业转嫁费用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宁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