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商品房,住了18年后却摇身一变成了集资房?这事儿听上去很蹊跷,然而却真实发生在孝感市孝柴小区的多位业主身上,更蹊跷的是,当业主们去住建部门查询房屋性质时,却冒出了一份他们从来没有看过,但却有业主们签字的集资房协议。好好的商品房,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了集资房呢?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曹女士:我的证是商品房证,土地证上写的是出让,也是应该是商品房,现在就发现我的房子是集资房。

18年前,曹女士在孝感市孝柴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直到去年准备卖这套房时,却发现这套商品房在房管部门登记的性质是集资房。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曹女士:我去28号窗口去查一下房子的性质,然后我一去查,他就说我是集资房。当时我就吓了一跳,我根本没资格买集资房,也没签过集资房的协议。

小区部分业主准备卖房时,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熊先生:2019年12月份我听小区的人说有的房产证是集资房,我跑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查发现我家是集资房。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李女士:如果你房子不交易,完全不知道你是集资房。

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和曹女士等人来到了孝感市住建局。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障科工作人员:这个房子是什么性质呢?从我们系统里打出来的协议,那你就是集资房。为什么只认定这个呢?这个房查系统,档案里装的都是这些,当时办证就是按照集资建房来办的,开发商不是拿着商品房合同来办的。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再次上市交易时,业主不仅要跑多道审批手续,还要比商品房多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和增值收益。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熊先生:他说这个费用挺高的,你138平,评估费,14个多点15个点,他说你这个房子在十多万,我一听当时就蒙了。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曹女士:我那个98点多平方的话,他说要好几万。

为什么明明买的是商品房,如今却成了集资房?曹女士等人前往孝感市市民之家进行房查,结果显示,这个楼盘备案在住建部门的档案中附有集资房协议,和一份37名职工的职工表和工资表,而曹女士等三人的姓名赫然出现在职工表上。

孝感市市民之家 28号窗口工作人员:这是单位制造的工资表,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李女士:这个上面没有一个是那个单位的人。

记者:你看这两个人,这个人是全职妈妈,这个人是楼下开小卖部的。

孝感市市民之家 28号窗口工作人员:当时就看单位提供给房管部门什么东西,他就认定是什么东西。

记者:不核实的吗?

孝感市市民之家 28号窗口工作人员:他提供的表,造的假,假的。

记者:不核实的吗?

孝感市市民之家 28号窗口工作人员:不知道当时怎么弄得,也不是我管的。现在就这个资料在我的系统里。

记者随机联系了职工表名单上的多位业主进行核实。

记者 对话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业主:你是王小琴吗?是的。房管给的名单上面,你买的房子也是集资房。啊?我不知道啊。是不是搞错了。我当时就买的商品房,怎么会是集资房,不可能吧。你是不是五环金属制品厂的员工?我不是啊,我不是这里的员工。你是王小琴吧?是啊,是啊,没错啊。

记者 对话 孝柴小区业主:你买的是集资房你知道吗?我不懂的,什么是集资房。你是不是五环金属制品厂的?我是拿钱找他们买的,你是不是这个厂的职工?不是不是。

除了职工表是伪造的,曹女士还发现,有人冒用她丈夫的签名,签订了所谓集资房协议。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曹女士:他那个高是简写的高字,很有特点,一般人很少写这个高,我老公签是很正规的,就那样签的,很明显两个笔迹不一样。

集资房协议落款处,本该是业主的亲笔签名,却和开发商开出的收据字迹高度相似。

湖北省孝感市孝柴小区 曹女士:是一个收据,而是开收据的签名,和我老公在集资房协议上的签名是同一个人,不是我老公签的,非常相似。收据排头和我老公签字,非常相似。

明明是商品房,开发商却想方设法把房屋性质包装成集资房,到底是为什么呢?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访科工作人员:当初集资建房可以少交好多税,但是卖都是商品房,开发商在房管局备案搞的资料全都是自己伪造的一套假资料。在房管局备案,就相当于是偷税漏税,但现在涉及到业主要卖房,要交增值税。

如果是伪造的材料,当初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审核出来呢?对此,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做了解释。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障科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就要核对,因为不是我们经手的,我们也不好去评价别人,你要懂我们的意思,肯定是原来从事这个工作的人,他要去审核,是不是他那个时候没有很好地把关,或者是开发商玩名堂,对我们是一种合同,对你们是不一样的合同,就是这样才造成这个情况。

因为原来大批量弄的时候,没有那么细,那时候房改几多呢,所以审的时候不一定那么细撒。办的时候没有那么规范。

据了解,2002年,曹女士是按每平米780元的价格缴纳的购房款,而住建局的历年房价表上显示,2002年商品房的价格正好就是780元。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障科工作人员:你看这是纪委发的账目,2001-2003,集资房成本价660,市场价780。

以集资房性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又以商品房价格卖给业主,不仅如此,业主卖房时还得再出一笔冤枉钱。

孝感市孝柴小区业主 熊先生:这个钱肯定我们想绝对该你开发商出,因为我们买的商品房你给我们弄成集资房,本来就是你们搞的鬼。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人员:我们也是通过解释说服,怎么办呢?也知道是吃了亏的,你的房子总是增了值,你要做贡献总是跟国家做了贡献。

据了解,孝柴小区一期的开发商是孝感市远大公司孝柴房地产第一开发部,法人代表是文福明,二期三期四期的开发商是孝感市诚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同样是文福明。带着相关证据,记者和部分业主一起找到了孝柴小区开发商法人。

孝感市诚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文福明:政策,是钻政府的漏洞,打的报告的。

我们为了照顾内部,都是熟人关系,都是内部,不搞外部的,都是我的姑娘,我的侄子,都是搞的内部人,你可以去查,去问。我们是好心办了坏事。确实都是内部人,没有外部人,你这几个人就是关系,是搭进来的。

你不要断章取义。我就跟你把话说这里,你要卖,你再来找我,补多少钱拿东西出来,我们再来协商。

真的像开发商法人所说,业主补完钱就完事儿了吗?对此,律师表示,开发商违规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集资房,属于违规行为,应由住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在集资房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也应追究法律责任。

湖北晶湖律师事务所 林晓璐:开发商偷税漏税,应补缴相关税费并罚款。开发商以欺诈方式销售集资房,致使购房人转让时要交高额税费,购房人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原购房合同,开发商作为过错方应赔偿购房人遭受的损失。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史梦诗 吴俊龙 统筹 祁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