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运输企业(业主)要深刻吸取浙江台州“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提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数量多,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大,加之我省地处中部,交通便利,本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过境车辆流量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和运输工具安全性能检测和维护,以及对车辆行驶过程的监控管理等,确保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人、车、物始终处于安全状态。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同时,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通知强调,要迅速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各地及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整治重点、有目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