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摊派费用、向企业索要财物……昨日,湖北省十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5名干部受处理。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本领,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作为,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扎实作风和务实举措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目前,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公开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发现问题一律直查快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驾护航。
利用职务便利向服务企业索要财物
竹溪县原能源办主任曾宪国、副主任王冠群被查处
通报显示,曾宪国、王冠群在担任竹溪县能源办主任、副主任期间,利用监管验收能源沼气项目的便利,以解决经费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索要3万元现金,曾宪国个人分得2万元,王冠群个人分得1万元。另外,曾宪国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曾宪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王冠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违规向企业摊派收费
丹江口市原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正波被“双开”
通报显示,赵正波在担任丹江口市原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全市农机推广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以“推广费”名义向丹江口市7家涉农经营企业共收取费用71.639万元,用于单位接待、办公、发放职工福利等账外开支。另外,赵正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赵正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损害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利益
张湾区公安分局原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顺仲被查处
通报显示,刘顺仲在担任东岳路派出所所长期间,以增加派出所警力、提高治安巡逻队员待遇为由,违规向辖区管理服务企业收取“赞助费”“协警费”“巡逻费”“安保费”共计107.9万元。另外,刘顺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刘顺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干扰招投标秩序损害公平公正
茅箭区人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刘丽受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显示,刘丽在担任茅箭区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医院招投标过程中将掌握的招投标信息事先告知招投标公司湖北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并在评标过程中对该商贸公司打出最高分,使该公司顺利中标,后收受周某现金3万元。刘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