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联席会透露,湖北省13534艘持证机动渔船已回收或拆解10034艘,完成率达74.1%。
2020年底前,长江流域开始实施为期十年的禁捕。2019年底,我省长江流域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工作,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保护区内8429艘持证机动渔船已全部回收或拆解。长江、汉江干流共有持证机动渔船5105艘,截至目前已回收拆解1605艘,剩余船只正在加紧回收拆解中。我省已建立各类渔船名录和退捕任务台账,退出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渔船回收拆解工作。对已退捕的渔船,尽快发放补助资金,对因历史政策原因造成的无证渔民的渔船,由地方分类处置,妥善解决。
为支持我省禁捕退捕工作,中央拨付我省退捕补助资金13.9亿元,主要用于捕捞权证回收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省级财政配套1.13亿元,用于一次性补助,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截至今年5月底,县市财政已向渔民发放资金6.8亿元。
全省退捕涉及渔民26260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560人,参保率达82.1%;已转产安置12173人,占退捕渔民总数的43.3%。
省农业农村厅统计显示,近三年我省捕捞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17年29.3万吨,2018年18.1万吨,2019年16.2万吨。
下半年,我省将集中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查处整顿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