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贯彻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意见》专题培训,全面推进《意见》贯彻实施。培训采取“现场+视频”形式进行,省人大设培训主会场、各市州及自治县人大设视频分会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作辅导报告。

培训要求,要坚定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工作规律,把握立法时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的组织体系,健全“全程负责、分段领跑”的责任体系,建立“五个之前”的论证评估体系;要完善立法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工作要求;要创新省市立法联动机制,提高立法整体实效;要明确职责任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能力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