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省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2020-07-01 13:59|湖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需求,从即日起至8月15日面向全省选任2020年至2025年度人民监督员。
凡长期居住在湖北省辖区内的年满23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公布名单和选任决定等程序开展工作。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方法及报名通道详见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sft.hubei.gov.cn/)以及湖北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
湖北省司法厅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