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管,如何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的回答是,尽量动用无人机、无人船、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设备与手段,对抽查到的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

据了解,湖北省发布《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后,省生态环境部门不断优化执法方式,严格实施正面清单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

截至目前,湖北省已有1594家企业纳入2020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这些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同时也纳入了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此类企业,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的优势,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少进入或不进入企业监督检查。发现有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

在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将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督促排污单位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5%。依托自动监控强化非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提升执法效能。同时,鼓励运用无人机、无人船、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先进设备和科技手段,加强水、气、土等各领域的监管执法。

据统计,今年5月,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已通过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220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