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存标准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天发布通知,公布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情况。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缴存单位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本年度(缴存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9年职工本人工资总额÷12核定,月缴存基数计算后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2020年度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7231元,最高月缴存额(单位、个人合计)4136元;襄阳市最低工资未做调整,月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550元,最低月缴存额(单位、个人合计)156元。

缴存比例:2020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12%(企业在此区间自主确定)。

办理程序:

(一)已签订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协议的缴存单位,将调整后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操作手册》相应程序办理。

(二)未与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网上服务协议的缴存单位,将调整后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携带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及电子文档到所属区域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

办理时间: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记者:唐兰刚  来源:云上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