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武汉市《电视问政:每周面对面》播出第七场,聚焦武汉市新洲区服务企业中承诺不兑现的问题。

短片一显示:2018年6月,中交某公司耗巨资,购买新洲区汪集村126亩土地,准备打造公园式高档住宅区。当企业开工建设时,却发现协议约定的净地交付并未兑现。

企业拿地两年后,地上的砂场、坟地仍一个没动。

如今,项目建设接近尾声,配套的道路、公园以及供电设施建设难以推进。经市作风巡查组督办,新洲承诺解决问题,但未整改。后汪集街组织召开协调会,会上承诺依旧落空。

街道表示问题关键在于缺钱。砂场业主要价高出政府预算,经费存在300万空缺。希望甲方建筑方承担。

企业认为,已经按土地出让协议支付费用,没有理由再支付费用。

对此,新洲区区委书记赵利洪坦言,短片中呈现的问题令人痛心。承诺尽快上门向企业道歉,主动担责。

对此,武汉大学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罗知认为,合同中既然约定净地交付,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就应该包含了政府拆迁过程中给予的赔偿。政府把不符合要求的土地放到市场拍卖,因为拆迁出现问题导致项目停滞,不能成为政府拖延的理由。新洲区之所以会出现类似问题,是因为法治意识欠缺,没有意识到对于自身原因产生的损失,应该自己买单。

短片二显示: 2010年,武汉某泵阀有限公司在新洲阳逻开发区投资建厂。没多久,企业发现厂房附近的高压电走廊坡存在安全隐患,每到雨季,泥水就会倒灌到厂区内。

为根本解决问题,2011年9月,企业与阳逻开发区牮楼村签订了《护坡工程用地协议书》,购买了1.42亩土地用于兴建护坡及排水工程。

政府承诺:钱一到位,马上动工,最迟不超过2012年5月份。企业当年就交钱,但护坡工程迟迟没有动工,企业的扩建工程也只能一搁再搁。

企业每年反映问题却被一拖再拖。相关单位认为,人员调整、建设部门调整、园区办撤销,又迟迟上不了主任办公会研究,导致问题难解决。

“政府眼里一场雨,到了企业那边就成了一场泥石流。”罗知教授认为,政府要当好“店小二”,就必须重视企业提出的问题。提升营商环境需要在法治环境、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上下狠功夫。他呼吁政府要像企业一样守合约讲诚信:“两个企业之间签了一个合同,不能因为其中一个企业的高管变了,合同就失效。”

新洲区区长刘润长坦言,新洲在政府的治理上还存在空白点,服务上还有提升空间。他承诺,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