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8时,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长航公安石首派出所联合执法,在长江江面巡查打击非法捕捞,共收缴地笼16条、丝网10条,没收“三无”船一艘,没收渔获物15公斤。

长江流经石首89公里江段,上起新厂镇蛟子渊,下至桃花山镇五码口,被列为国家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属常年禁捕江段,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长江禁捕江段实行日夜巡查。2018年1月,位于石首的湖北天鹅洲白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捕。

联合执法高压禁捕。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高密度开展禁渔水域巡护,加大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近日,在长江石首段鱼尾洲附近水域,杨某、付某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被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和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石首派出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渔获物达83.5公斤,嫌疑人被移送至长航公安,此案还在深挖背后的销售链条。

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介绍,在加密长江江面的执法巡查外,当地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介绍,将多措并举有效防范、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经营性垂钓、“电毒炸”和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今年以来,石首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93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