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给6家单位颁发“蜗牛奖”。(通讯员供图)

6家先进单位获颁“骏马奖”。(通讯员供图)

7月16日上午8时40分许,鄂州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6家先进单位获颁“骏马奖”。与此同时,因为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不力,3个乡镇和3个社区“斩获”“蜗牛奖”。

6家单位被颁发“蜗牛奖”

会上,鄂州市通报了全国文明城市5月份第三方测评结果,市委书记王立等市领导向部分乡镇、社区授予鄂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骏马奖”、“蜗牛奖”流动匾牌。

杜山镇、蒲团乡、梧桐湖新区等3个乡镇,澜湖、寒溪、濠塘等3个社区被授予“骏马奖”。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及社区将分别获得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除颁发文明创建的“骏马奖”外,鄂州市还向6家文明创建不力的单位颁发“蜗牛奖”,其中乡镇“蜗牛奖”3个:碧石渡镇、燕矶镇、涂家垴镇;社区“蜗牛奖”3个:南塔社区、寿昌社区、东塔社区。

会场,排名第一名的乡镇杜山镇和社区凤凰街道澜湖社区书记作典型发言,排名末尾的乡镇碧石镇和社区凤凰街道南塔社区书记作检讨发言。

“蜗牛奖”每月颁发一次

6月27日,鄂州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地测评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每月第三方测评的结果运用,对获得“骏马奖”的单位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中加3分,给予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及社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此外,对获得“蜗牛奖”的单位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中减2分,连续两次获得“蜗牛奖”的,在市级文明单位考核中扣5分。对获得“蜗牛奖”,限期整改未到位的单位,由市级领导直接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7月15日,鄂州市文明办通报创建文明城市第三方测评情况,分别对街道、乡镇、社区进行了通报。鄂城区樊口街道、鄂城区碧石渡镇、凤凰街道南塔社区分列三个榜单倒数第一。

颁发“‘骏马奖”和“蜗牛奖”,是鄂州市文明创建的一种创新,以后颁奖形式将常态化,每月进行一次。鄂州市创文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颁发的是5月份的“骏马奖”和“蜗牛奖”,其目的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鄂州市委书记王立要求,文明创建要敢于动真碰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督办督查,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全力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