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咸宁市经信局获悉,该市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1家,位居全省前列,被省政府评为“推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稳规进规成效显著的市(州)”,奖励资金300万元。这是咸宁市继2018年后第二次获此殊荣和奖励资金,2018年新“入规”企业115家,居全省第二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入规”工业企业的数量被视为一座城市未来经济增长的根基。咸宁市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入规”企业超百家,达到226家,为高质量发展打牢根基。

近年来,咸宁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活市场活力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有效地保障了企业在用工、用电、用能、用地、人才培养、资金等方面的要素需求。

同时,实施“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扶持一批、申报一批”的“四个一批”制度,以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为培育对象,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数1.5倍要求建立新进规重点企业培育库。通过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

据悉,咸宁市财政对新“入规”的市直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县市区企业奖励1万元;各县市区给予配套奖励:赤壁市每家奖励10万元,通城县每家奖励6万元,咸安区、嘉鱼县和通山县每家奖励5万元,崇阳县每家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