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朋友做大事办酒席”骗取副食店烟酒等财物套现还债。7月21日,记者从孝感汉川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诈骗罪一案,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近年来,身陷贷款危机的胡某为“拆东墙补西墙”,不断以贷还贷和套现,先后在6家个人贷款公司贷款共计17.18万元,在一家网络公司贷款1.6万元,“支付宝招联网”也贷了2000元,两张信用卡用于套现,“花呗”额度每月1500元,每月都花光。

去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胡某利用自己当过酒类销售业务员与副食店熟悉的经历,谎称“朋友要做大事办酒席”等,骗取6家副食店159条黄鹤楼香烟、38箱稻花香白酒以及数箱啤酒、纯净水、饮料,价值79784元。

胡某到案后,向办案检察官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向5家副食店退还了全部赃款、1家退还了部分赃款,并承诺分期偿还余款,得到6家副食店谅解,并在庭审中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