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7.16”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督办通知书
鄂建办督〔2020〕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0年7月16日,位于咸宁市通城县的阳光国际城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通城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永盛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武汉绘天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9〕7号)文件要求,事故企业“湖北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省内所有在建项目应立即停工并组织自查,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事故项目市场行为和监理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于本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及相关调查笔录和证据材料(副本)报厅相关处室(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报省质安总站,联系人及电话:郭陆,027-67120972。
建筑市场和监理单位履责检查情况报厅市场处,建筑市场监管联系人:栗圻文,027-68873805;建筑监理联系人:马武军,027-68873787。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