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正值高考、中考录取升学期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及实施细则精神
湖北多地纪委发布重要通知:
禁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坚决遏制借“升学宴”“谢师宴”等
实施敛财行为的不正之风!↓
十堰市
一、恪守纪律红线,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各类人情歪风,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严禁借子女及亲属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以他人名义或提前、分批次、分地点等化整为零方式变相为子女及亲属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宴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款物;
●严禁参加违规操办的各类“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并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款物;
●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及亲属学习或其他费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提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采取健康、文明、节俭、廉洁的方式庆祝庆贺、感恩谢师。党组织书记要专门召集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体谈话,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督促作出有关廉洁自律的承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教育部门要做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廉洁提醒工作,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由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三、履行监督责任,从严追责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放榜、招录这个关键节点,紧盯宾馆、酒店、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联合公安、教育、电视台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拍摄、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公开传导压力。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络举报专区,多渠道受理问题线索。对顶风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行为,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快通报。要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在9月中旬前向市纪委报告。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地区、本单位发生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荆州市
通知明确“五个严格五个不得”
一、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纪律,不得以各种理由和名目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二、严格自我约束,不得违规参与各类“升学宴”“谢师宴”;
三、严格廉洁自律,不得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敛财;
五、严格公车管理,不得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
通知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督促其严守“五个严格五个不得”有关纪律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特别对“只收红包不摆酒”“分期分批、化整为零、异地操办”“通过电子红包收受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要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坚持“一案双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
红安县
坚决防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建立本系统党员干部子弟升学备案登记台账,督促其主动报告登记,单位党组织要提前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教育提醒等。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县教育局党组要开展专项作风巡查,督促教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初三、高三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相关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市场监管,严格防控措施,防止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引发疫情防控风险。
三是严肃监督执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对问题突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正风肃纪。
来源丨长江云综合荆州清风、红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十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