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0号)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孝感市纪委常委王志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以及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用问题典型案例。

2020年上半年,孝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各项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强化政治监督,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突出做好政治监督。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问题99个。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处置问题线索731件,问责13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4个。坚持从政治纪律角度审视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行为,共立案7件,处分7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7844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39人次。

做实日常监督,推进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牢牢抓住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日常监督,聚焦关键重点,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11人次,针对被监督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主动开展谈话提醒156人次。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报请或会同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49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58次;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线索873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21份。规范信访监督,畅通检举控告渠道,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269 件,其中检举控告类752件,初次举报684件。强化派驻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探头”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62件,立案81件,处分75人,给予组织处理154人,主动约谈54人,谈话提醒38人。深化巡察监督,启动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巡察,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09件,立案审查调查100人。

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积极克服疫情汛情影响,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30件,结案1043件,处分102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紧盯“关键少数”,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4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处分县处级干部24人,同比增长26.3%。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新,汉川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邓燕红,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建科科长刘图新,汉川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乐利,接受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发挥问责利器作用,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因问责处分262人。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严防“灯下黑”,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8人,处分6人,组织处理16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36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占比分别为51.5%、39.9%、5.1%、3.5%。在反腐败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62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深化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形成习惯。继续保持纠治“四风”的韧劲和恒心,坚持露头就打,立案查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1件。深化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督促开展基层“减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项目投资及统计数据造假、招商引资造假等6个专项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22起,处理608人,处分382人。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重要节点,及时处置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印发通报2期,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2次。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476个,处理678人,处分436人。

助力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压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落实巡视反馈整改意见,扎实开展“大数据”比对,跟进监督、精准问责。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0件,问责处理72人,处分40人。加大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坚持领导指导包保督导,强化协作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94件,立案204件,采取留置措施20人,问责处理218人,处分159人,组织处理59人,移送司法71人。深入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立案查处教育、环境保护、卫生健康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49件,查处村支部书记主任274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情况:

孝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丁力在扶贫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6月,时任孝昌县水产局副局长丁力,在负责段港村连片式稻田养虾项目验收中,未严格按工作流程实地测量种养面积,造成扶贫项目资金28.59万元被虚报冒领。2020年3月,丁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项目资金被追缴。

安陆市洑水镇民政办原主任陈正春、会计张雅琴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民政专项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2017年底,洑水镇民政办原主任陈正春、会计张雅琴在安排年度冬春救助资金时,擅自将专项资金25500元转到镇福利院17名不符合救助政策对象的存折上,未纳入收入账目。2019年12月,陈正春、张雅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追回。

大悟县东新乡纪委副书记刘光坤履职不严、监管不力,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问题。刘光坤在东新乡民政办任职期间,分别于2006年6月、2010年7月将万寨村万某某、丁某某两个家庭共7人纳入低保对象。2016年之后,万某某、丁某某家庭条件好转,但刘光坤仍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6人纳入低保对象。2020年5月,刘光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孝南区西河镇原荣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如楚等人虚报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经管站站长彭清华审核验收走过场问题。2017年5月,西河镇经管站站长彭清华审核验收不严,监管不力,致使原荣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如楚、出纳李未莲将该村已于2月份完工的秦家松林通湾道路硬化工程虚报“一事一议”项目,违规套取奖补资金76144元。2020年5月,彭清华、秦如楚、李未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奖补资金被追缴。

汉川市韩集乡马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光中虚报、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8年2月,马港村使用深度贫困村配套扶贫资金建设村级文化广场、文化墙、活动室及绿化等项目,“搭车”挤占43474元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办公设备。2019年1月,孙光中自行组织工程验收,导致项目虚报工程量多付工程款57000元。2020年6月,孙光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支付工程款已追回。

应城市杨河镇汪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其国履职不力,致使国家专项移民补贴资金流失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冯其国没有按要求核查水库移民村民基本信息,导致2016年至2018年继续向3名已故人员发放水库移民补贴3600元,造成国家专项移民补贴资金流失。2020年1月,冯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已追回。

云梦县下辛店镇爱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建民工作失职,违规申报精准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10月,李建民在爱国村精准扶贫对象申报阶段,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张某某、祝某某及其子张某(云梦县信访局在编职工)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违规在民主评议表上代签参评人员姓名。 2020年5月,李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担当、在实干、在落实。当前,扶贫领域不尽责、乱作为、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湖北广电台融媒体记者 罗峰 陈凯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