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武汉获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

根据批复同意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合肥、济南、威海、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服务贸易,是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外向外国的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包括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等。

近年来,武汉一直把扩大对外开放作为加快发展的战略之举,融合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2016年2月,武汉获批成为中部地区唯一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2018年,入选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武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共推出两批40项最佳实践案例,武汉累计入围5项,分别是“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云税贷‘以税获贷’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化人才服务机制”“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商务部2019年9月发布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结果,武汉市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10位、中西部第1位。根据2019年统计数据,武汉市以亚、欧、北美等地区为重心,与163个国家和地区保持服务贸易往来,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多元化趋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