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下发《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新城区居民医保今年将全面纳入市级统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政策制度、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协议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五个统一”。

249.25万新城区居民医保  今年将纳入市级统筹

武汉市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7年,武汉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医保基金实行分级管理。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5个新城区居民医保基金暂由各区管理。

截至2019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463.04万人,其中市本级213.79万人(含大学生80.71万人),5个新城区249.25万人。

完成“五个统一”

为贯彻国家、省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提高武汉市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今年,武汉市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统一政策制度,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增强制度的公平性;统一基金管理,全面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提高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制度的可持续;统一医药服务协议管理,制定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统一经办服务,全市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待遇审核等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参保居民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

实现“三步推进”

“为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我市将分三步推进相关工作。”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0年底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收统支;

2021年底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市统筹区域内政策制度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

此外,还将探索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推行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