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向武汉市通报环保督察“四位一体”整改情况的监察意见,武汉市表示,针对监察意见中涉及的问题,照单全收,并立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经省政府同意,5月19日至6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驻鄂东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武汉市部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监察组主要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四位一体”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监察。
监察结果显示,武汉部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今年上半年,武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20%,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8%、27.5%,空气质量同比得到较大改善。今年1至5月,武汉市11个纳入国家考核的水质断面,水质优良断面达到10个,无劣五类断面,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但是,武汉仍有部分生态环境问题存在未按时整改到位、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等情况。
武汉市要求,全市上下要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督察整改工作,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倒逼问题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