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湖北省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印发《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及五年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进入2020年,在打好疫情防控、疫后重振、防汛救灾三场硬仗的同时,持续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3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本固基,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健全领导体制。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研究部署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复学复课等工作,全力支持高校创新发展。省、市、县三级建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审议高考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等重点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向15所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实现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高校主题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省委书记、省长到高校调研座谈、听课讲课8次,省领导上讲台达52次,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指导高校开展集中学习310场次,推动155位校领导讲专题党课191场次,成立12个巡回指导组,分两批共整改问题1452个,确保主题教育不偏不虚、落到实处。

(三)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出台省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创建全国“三全育人”示范高校2个、示范院系6个。深化“五个思政”育人载体创新,实行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建设思政课、专业课教师名师工作室25个,打造学习新思想“名师示范课堂”400多堂,育人精品300余项。组织51.3万余名大学生参与“小我融入大我”社会实践。2019年全国十大最美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湖北各占1人。

(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开展湖北高校“支部建设年”和党支部建设规范化试点工作,深化“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按照“一支部一策”,指导高校对41个支部提档升级。做好省属高校巡视整改,1015个问题全部整改清零。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1所高校、5个院系、71个党支部分别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数量居全国前三。10所高校获评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举办全省高校党委书记、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等培训班,示范培训2460人次。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学习教育和党史国史国情活动。

二、深化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基础教育公平优质步伐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截至8月初,新建改扩建公办园448所,改善办园条件1694所,认定奖补普惠性民办园2486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9. 4%,高于全国6个百分点。新增义务教育学位近10万个,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推进教学点网校建设,全省4477所义务教育学校参与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占比达到51.52%,“城镇挤、农村弱”现象得到缓解。继续推动各地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各项任务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

(二)职业教育融合融通力度提速。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湖北职业教育高地。顺利完成全国职业院校百万扩招任务。实施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10所高职、151个骨干专业等得到教育部认定,总数居全国第6。启动高职“双高”建设,1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计划”、7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高水平专业院校建设计划”。襄阳市成功入选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市。依托湖北职业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有就业需求的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参训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正有序推进。

(三)高等教育特色一流趋势明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71%,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办学规模和发展质量居全国前列。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立项建设621个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认定271个省级教学团队和270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019年,省财政投入“双一流”建设资金超30亿元,组织开展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我省高校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金奖8项,金奖总数并列全国第三。实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全省高校新增两院院士10人。高校获国家科技奖励22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79%。

三、严防固守,抓实抓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防控指挥部及35个督导指导组,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现疫情防控“校园无聚集性感染”“内地西藏、新疆班零感染”“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目标,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和工作通报先后6次介绍我省做法。

(一)坚决服从防控大局。各地各校坚决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实行校园、学生宿舍和教职工小区三个封闭管理,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蔓延。16所高校34家附属医院和校医院参与医疗救治。57所高校、114所中小学积极配合,开辟医疗隔离点和方舱医院,提供床位5.8万张。高校师生参加疫情防控各种志愿服务累计达53万人次。组织88所高校266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开通心理支持热线。

(二)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全省129所高校、6万余教师、165万大学生,在原定开学时间如期开展线上教学。积极调集优质资源,加强平台和技术支撑,启动助教助学行动计划,为70多万名师生每月免费赠送20G流量,全省中小学有序开展网上教学和在线辅导,圆满完成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全省高考、中考平稳顺利结束。

(三)多措并举促进就业。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省政府发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省教育部门坚持多平台共享融合、多媒体引导培训、多方面帮扶服务、多渠道争取支持,截至7月底,开展各类网上招聘1119场,线下招聘活动55场。扩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基层就业项目、省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和专升本等招考招录规模。争取教育部组织实施全国124所高校与湖北高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一帮一”行动。

四、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有关重点教育工作落实

(一)加紧实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省、市、县三级制发工作方案,成立专班机构。全省以县为单位认真开展摸排治理,制定“一园一案”整改方案,分类推进整改,每月通报进展,逐项逐园销号。2020年5月15日、7月28日,省政府两次专题研究有关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印发工作提醒函。省教育、住建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多个市(州)召开治理工作现场会,加紧推进落实。截至8月初,全省共摸排城镇小区1307个,其中需治理幼儿园671所,已完成整改313所,完成率46.65%。

(二)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保障。省教育、扶贫等部门印发有关文件,推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省级通过大数据比对,对34189名建档立卡疑似辍学学生逐一进行核实,通过县级自查、市(州)核查、省级抽查,我省建档立卡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已实现全部销号清零。新出台《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以来,全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资金8.71亿元,资助学生122.27万人次。全省筹措落实资金41.3亿元,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省级统筹的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2019年已招聘义务教育教师9945人,2020年计划招聘11321人,主要充实到基层农村学校任教。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岗位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积极消除大班额。将消除大班额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超过20%的县(市、区)拟定“一县一案”工作方案。制定《湖北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3年)》。严控起始年级班额,刚性增加学位,点对点通报全省义务教育大班额进展情况。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超大班额比例分别比2018年下降1.37和0.51个百分点。

(四)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持续加强政策、项目支持,每年安排给10个民族县的教育项目资金占全省总量的13%以上(10个民族县的事业规模约占全省8% )。按照批次轮换要求,新选派3名教育行政干部、47名教师援藏援疆。加强援藏干部人才健康保障,落实援藏教师工作经费,提高援藏教师保障能力。2020年起,省政府将内地西藏新疆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6万元。教育援疆“百校结对”“名校嫁接”“信息互接”“招生直接”等工作深入推进,深受好评。

五、加强管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

(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2019年12月底,省政府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研究推动有关工作。省教育部门于2019年4月、2020年5月先后印发通知,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出台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细则,将规范治理纳入教育常态化督查。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及时抓好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网上备案工作。集中整改阶段,整改问题培训机构9487个,完成率接近100%,共处理违规校外培训机构285家,涉及相关责任人343人。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回头看”,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513起,取缔校外培训机构873个,终止培训业务1177项。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无证办学得到一定遏制。

六、强化保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完善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政策,逐步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2019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141.25亿元,比2018年增长8.59%。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用于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2020年全省年初预算安排教育支出1128亿元,截至6月预算数为1134亿元,预计到年末预算数为1151亿元。

(二)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严格落实国家文件规定的计算比较口径基础上,将改革性补贴(不包括公务员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纳入计算比较范围,并通过增设“比较绩效工资”项目补足差额。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省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实地督导。已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全省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自查情况。

(三)启动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已印发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方案,启动评价工作,拟在各地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取2个市(州),开展实地督查。同时,督促市(州)政府开展对所辖县(市、区)的考核评价。

(四)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职能。将制定《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纳入本届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力争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并颁布实施。制定《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条具体改革措施。成立新一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制定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湖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规范挂牌督导工作程序。建立湖北省教育督导管理系统,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水平。

2019年以来,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总体上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对标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标准,对标人民群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受疫情、汛情以及经济持续下行压力等影响,部分工作进度未达预期目标。主要表现在:我省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还不够;教育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仍不平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还不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等部分重点教育工作各地进度不平衡,总体进展离目标要求仍有差距;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校园安全工作仍存在风险隐患。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继续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持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确保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三全育人”改革试点,力求“五个思政”改革实效,擦亮“双读”品牌。

二是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对接、全力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加快“双一流”“双高”建设,巩固科教优势;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人才;密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增强创新动力,为推动湖北疫后重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一手抓公平、一手抓质量,不断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加快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是进一步抓好各项重点教育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稳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开学工作,全力以赴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千方百计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五是进一步维护教育系统平安稳定。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抓好《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施行,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决定性成果,大力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指导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建好用好校园安全防范“3个100%”,确保各类校园安全稳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