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荆州公安挂图作战,勇当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先锋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一号工程”、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工程”,坚持高位推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标本兼治,把发动人民群众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以乘势而上、一往无前的决心、力度和措施,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健康有序开展。

经过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截至2020年7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7起,恶势力犯罪集团27起,涉恶团伙293个,九类涉恶案件325起,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3026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14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7.73亿元,移送“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30条。

组建“地下执法队” 主犯获刑24年

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对鄢某某、高某、范某某等16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据调查,2005年,钟祥籍男子鄢某某通过跑关系、行贿等手段获得长寿磷矿的采矿、经营权,在2008年至2013年,经营长寿磷矿期间,长期越界开采矿产,价值1.47亿元。 被告人鄢某某将经营磷矿积累的资金用于放高利贷,期间与钟祥市某集团产生债务纠纷,后通过协议取得该集团名下胡集客运站的实际经营权。

为控制当地客运市场,谋求非法利益,鄢某某纠集高某、范某某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控制胡集客运站及相关客运领域,并组建“地下执法队”进行非法执法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鄢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高某为积极参加者,卢某某、朱某、王某某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后该组织通过给予经济利益、提供毒品吸食等方式吸纳成员,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2013年至2018年间,该组织盘踞在钟祥市胡集镇,以暴力和黑恶名声介入生活和经济领域,垄断胡集客运市场,对胡集镇客运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百姓、为非作恶已成常态,不仅扰乱经济社会发展,更对胡集镇人民群众形成了强大的心理威慑。

2018年,受湖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鄢某某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立案侦查。同年11月22日,荆州市公安局抽调60余名精干警力,分别赶赴钟祥市胡集镇和武汉市连夜展开抓捕、搜查工作,16名涉案嫌疑人相继落网。

3天连审,9大罪名,监利27人涉黑案开庭

8月17日,监利警方侦办的赵某清等2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夺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庭审理。

2019年3月5日,荆州市公安局指定由监利市公安局对该案开展立案侦查。为此,监利市公安局组织数十名民警成立专案组,经过近1年的时间基本查清以赵某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20年1月10日,监利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6月29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监利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清自2003年先后网罗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洪湖市峰口镇及周边地区确立了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1年以来,该组织及其成员为获取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开设地下赌场,打压、排挤竞争对手非法垄断洪湖市烟花爆竹市场,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夺财物、窝藏、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其组织及成员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夺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事实、罪名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该案庭审持续3天。

非法敛财4144万 公安县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审理

以典当业务为名,行发放高利贷之实,用暴力讨债的方式大肆非法敛财,攫取巨额非法利益。8月11日、12日,龚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公安县公开审理。

2019年6月,公安县警方在核查一条涉黑涉恶线索中发现,2015年以来,湖北鑫发典当有限公司老板龚某坐镇幕后,以鑫发典当有限公司为据点,以高利放贷,套路收贷等方式大肆非法敛财,获取经济利益,用于维系该组织生存和发展。

2019年8月30日,公安县局抽调斗湖堤派出所、刑侦大队、禁毒大队、孱陵派出所共8名民警组成“8.30”案件专班,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2019年10月,将此案确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专案组成员跨越鄂、渝、粤、赣、浙、琼等6省,经过1年时间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

2013年4月25日,被告人龚某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湖北鑫发典当有限公司。该组织为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除对被害人采取暴力讨债外,还采取“本息叠加”“恶意垒高债务”“转单平帐”“以贷还贷”等方式诱使被害人签订新的借贷合同,通过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方式,将非法行为“合法化”,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并逐渐形成以龚某为组织、领导者,饶某、张某、任某为积极参加者,其他16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诈骗4起、虚假诉讼4起、寻衅滋事3起、非法拘禁1起、故意伤害1起、高利转贷1起、违法讨债9起,非法敛财4144.61万元。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荆州公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坚定性、斗争精准性、工作连续性。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