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8月27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熊峰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杨龙文的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任命:赵志诚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再夫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丽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方建新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陈先明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