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从武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武汉将依《武汉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此标准对各责任单位考核评分。并将试点工作项目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专项考评和平安建设考评,其中对各区平安建设考评占70%的权重,对市直单位平安建设考评占30%的权重。

 

据了解,武汉市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引领(2020试行版)》和《湖北区域特色工作指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任务分工表》。《任务分工表》由共性工作任务、区域特色工作任务和负面清单组成。共性工作具体划分为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17个重点任务,41个分解任务,88个基本要求,313个具体举措。区域特色工作任务具体包括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完善“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加强社会协同3个重点任务,6个分解任务。负面清单,包括6项具体情形。《任务分工表》中每项目标都对应有重点任务、分解任务、基本要求、具体举措、分值、牵头单位以及责任单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考评对象原则为各区和市直各部门。各牵头部门作为考评部门。各区考评突出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对市直部门考评突出责任落实、协调联动。个别项目仅考评部分市直部门,则列明具体考评对象范围,并按照考评对象和非考评对象分类制定计分标准。

(记者汤炜玮、通讯员梁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