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连日来的高温天气,水面温度高达40℃,沿漳河水库水域巡逻却是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漳河水陆派出所民警和省漳河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工作。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漳河水库禁渔期。在此期间,漳河水库全境水域禁止所有捕捞行为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包括钓鱼)。

近年来,荆门公安、渔政部门健全完善了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了打击漳河水库非法捕捞力度,排查涉渔风险隐患、强化宣传教育、争取沿河群众的理解支持,以期有效保护水库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什么叫非法捕捞?什么是违法?在荆门最西端的漳河新区漳河镇新建村,每到禁渔期,漳河水陆派出所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都会来逐户走访、张贴公告,了解渔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政策宣讲。

新建村治保主任黄朝元告诉记者,“1958年漳河加固之后,这里的人们就靠打鱼维持生活。因为禁渔期是鱼类生养繁殖时期,如果不加强管理的话,来年就没有收入了。”

采访中,省漳河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站长刘千凡表示,打击非法捕捞,一方面是打击有证的渔民采取禁用渔具或禁用方法捕捞;另一方面是打击无证捕捞,对没有捕捞证却在水库捕捞的行为进行制止。再就是渔业安全管理,对不穿救生衣、渔船非法载人载客载货或渔船晚上作业过程中不使用信号灯、在航道里布网等行为加强管理。

村民陈宣峰一家三口,孩子在外工作,他和妻子留守新建村,每年靠捕鱼和打零工保障两人的生活。“一年打两季鱼,收入2万元左右。”对于当下的禁渔政策,陈宣峰坦言:“渔政管理、放鱼确实还可以。对于打鱼的渔民来说,禁渔后对我们捕鱼资源就更多了。”

政策宣讲透彻了,也换来了渔民们的理解、支持、配合。在禁渔期,村里拿出环境卫生、绿化等方面的公益性岗位,为渔民临时解决一部分再就业问题。4个月的禁渔期解除后,新建村渔民通过合法捕捞可获得丰厚回报,捕鱼期收入可满足一年基本生活开支。

广泛持久的政策法规宣传,以及惠农政策的扶持,使漳河库区群众尊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很多以前以捕鱼为主要收入的库区群众都有了自己的产业。漳河水陆派出所所长谢小涛说,从2016年到现在,漳河水库涉渔案件数量一直处于递减状态。特别是电鱼等严重违法案件明显减少,渔政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

(记者邓琳 通讯员周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