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住建领域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一线技能人员开展培训,并落实补贴政策。

去年7月,我省出台了《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超过26%,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此次培训范围包括:

(一)建筑行业。重点包括建筑施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建筑工人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从事消防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维护企业等。

(二)市政公用行业。重点包括燃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轨道交通、集中供热、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及维护企业等。

(三)城市管理行业。重点包括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垃圾处理企业等。

(四)房地产行业。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服务、城市危房鉴定以及白蚁防治企业等。

(五)其他住建领域紧缺技能人才。重点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等。

培训项目包括:

(一)岗前培训。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住建企业新录用人员(包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培训的,可申请享受培训补贴。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岗位实训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岗位技能培训。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住建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的培训及转岗转业培训,可申请享受培训补贴。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岗位实训、师傅带徒弟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住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捕渔民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住建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以训稳岗的,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各地可根据实际,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以工代训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39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住建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落实有关补贴政策。

(四)职业技能竞赛培训。住建企业职工参加纳入县(市、区)级、市州级、省级、国家级人社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对进入决赛的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于住建企业围绕主营业务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的,按进入决赛阶段的职工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五)新型学徒制、新技师培训等。学徒培训以与住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含见习期)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住建企业大力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住建行业技师培训按人社部门现行有关培训要求开展,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上述培训项目具体补贴标准,以及培训申报、组织、管理和补贴申请等事项,按各地人社、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组织

(一)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用人单位(企业)是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和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设立职工培训学校或职工培训中心,加强培训场地和设备建设,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鼓励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和实际,编写企业内部培训教材供职工学习,组织遴选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上讲台,逐步建立以内训师为主的企业在岗培训师资队伍。推动落实企业师傅到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相互顶岗交流锻炼制度。

(二)强化职业院校支持作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师资力量、场地设备、工艺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完善符合行业发展需求和技能人才成长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支持企业和院校共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建设类职业院校优势资源,适时拓展行业发展需要专业,为技能人员就业创业打下基础。

(三)发挥社会力量基础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服务,发挥行业组织在技能人才需求分析、培训指导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培训机构针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能力。

(四)丰富创新培训组织方式。围绕职业道德规范、通用职业素质、就业指导、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重点内容,大力推动线上+线下、理论培训与现场实操(观摩)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培训机构和企业自有平台、第三方培训平台等多种渠道和多种资源,充实线上培训课程内容,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同时,在确保培训真实性和培训质量的基础上,可采取弹性学制、送培训上门、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培训管理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住建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实际,积极动员各类住建企业按要求申报相关培训项目。

(二)培训备案。培训开始前,住建企业应将相关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及相关资料提交当地人社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开班培训。

(三)健全台账。住建企业要按当地人社部门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培训台账资料,包括开班申请、学员名册、教学计划、授课教师信息、考勤记录、授课视频资料、补贴申请资料等,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四)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对按规定对参训学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的学员可自愿申报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职业技能评价。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住建企业,向人社部门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